三相电压不平衡国标要求与危害

相关规范:《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》(GB/T15543-2008)

电压不平衡:三相电压在幅值上不同,或相位差不是120°,或兼而有之。

8.1 限值要求

  1. 电力系统公共连接点不平衡段限值:电网正常运行时,负序电压不平衡度不超过2%,短时不超过4%。

  2. 接于公共连接点的每个用户引起该点负序电压不平衡度一般值为1.3%,短时不超过2.6%。

8.2 三相电压不平衡的危害

  1. 变压器容量不能充分利用;由于磁炉的不平衡,大量的漏磁通经箱壁发热,影响变压器寿命。

  2. 电动机损耗增加,绝缘老化加快,运行寿命下降严重。

  3. 非特征谐波电流加大,导致换流装置的滤波成本增加。

  4. 线路负序电流产生附加损耗,增大线损,同时使输电线路电压降增加;另外还增大对通讯系统的干扰,影响通讯质量。

  5. 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,三相不平衡引起中性导体出现不平衡电流,产生零点漂移,产生影响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的点噪声干扰,甚至设备无法正常工作。

8.3 改善三相不平衡的措施

1、尽量选用三相对称的设备。

2、将不对称负荷分散接于不同的公共点,减少几种连接造成的不平衡度过大。

3、将不对称负荷采用单独的变压器进行供电。

4、加装三相平衡装置。

5、采用特殊接线的平衡变压器供电。

6、将不对称负荷将于高一级电压供电,以使连接点的短路容量足够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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